机构设置

综合科

1.负责全处年度经费预算,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协助处领导开展调研、信息、督办等工作,统筹安排相关的会议会务。
2.负责文件起草,信息搜集,上传下达,做好科室工作计划与安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综合协调本处工作。
3.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和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和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情况。
4.协助相关人员做好网站的制作、更新和维护工作。
5.负责办公室资产的管理,办公用品的购买、保管和发放。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教育管理科

1.负责全校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制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做好学生思想状况的调研与分析工作,召开各类学生代表座谈会,撰写调研报告,供学校有关领导参考;指导教学学院加强家校联系。
2.加强学生日常教育工作,制定和完善学生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校情校史、新生入学、毕业生文明离校、学生安全等主题教育活动,协助做好新生军训工作。
3.负责辅导员队伍、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辅导员工作、班主任工作考核;制定和完善辅导员队伍、班主任队伍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做好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
4.做好大学生法律咨询中心建设工作,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和纪律教育,参与处理突发事件(事故)。
5.加强对各教学学院学工办工作的统筹指导、督促、检查、考评,检查督促教学学院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学院学生工作综合考评。
6.协助党委抓好学生会、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协助组织部门抓好学生党建和组织发展工作。统筹开展大型文体活动及组织参加文体竞赛活动。
7.负责江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赣南师范大学)工作,做好承办省高校辅导员培训班及全省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工作。
8.负责红色文化学院的建设和红色班级管理考核;建立学生教育培养档案;集中开展学生红色文化教育培训;举办红色文化主题系列活动等。

9.做好各类学生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学生信息数据采集与信息系统日常管理,及时收集、更新、调整有关数据,努力做好学生管理网络化。

10.做好各类学生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学生信息数据采集与信息系统日常管理,及时收集、更新、调整有关数据,努力做好学生管理网络化。
11.开展“三创一做”活动,做好学生典型培育、荣誉表彰及宣传教育;做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评审表彰及奖品采购发放工作。
12.负责学生违纪处理及警示教育;做好学生违纪处理及违纪解除工作,协助学生违纪处理申诉。
13.开展学生学风建设活动,负责做好全校学生考研、考公务员、考事业编、考教师资格证等各类考试辅导工作。
14.负责“学工在线”网站、“赣师学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管理。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科

1.贯彻落实国家、江西省和学校资助政策,完善“奖、助、贷、免、补、勤、保”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2.制定年度资助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资助工作。
3.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档、跟踪调查等工作。
4.负责各类奖助学金、专项补助和学费减免的评定、审核及发放工作。
5.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申报和贷中、贷后管理工作。
6.负责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费代偿审核、发放及管理工作。
7.组织开展诚信、感恩、自立自强等各类资助育人活动。
8.负责本科生勤工助学的岗位申报、录用、考核等工作。
9.负责学生的“学意险”、“校责险”的参保和理赔工作;做好学生“医保”参保工作。
10.负责与社会奖助学金资助方的沟通、协调和联络等工作。
11.负责国家资助系统、省资助系统信息填报、审核及维护。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1.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实施。
2.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体制机制建设,完善“校院班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强化学校与家庭、学校与医院、中心与学院等工作联动。
3.负责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体系建设,定期组织专题培训、业务督导和学术交流,提高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专业水平、科研水平和业务能力。
4.负责心理教育教学体系建设,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专题讲座,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的技能。
5.负责心理文化活动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全校日常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举办一年一度的心理健康文化节等活动。
6.负责心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学生的个别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和团体咨询服务与心理治疗。
7.负责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普测及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开展对重点心理问题学生的跟踪、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工作。
8.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平台建设,完善优化中心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加强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
9.负责赣州市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建设,面向社会提供心理培训、咨询及相关服务。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1.做好学生公寓日常住宿管理工作。
2.做好学生寝室各项维修工作。
3.做好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工作。
4.做好学生公寓水电管理工作。
5.做好学生公寓寝室文化建设,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推进红色文化进公寓工作。
6.做好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
7.做好对公寓内各类服务商的管理,为学生提供优质生活服务。
8.实施“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建设,推进党团组织进公寓和专职组织员进公寓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