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 2020 届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的 通 知

发布者:xgc01 发布时间:2020-05-20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我校 2020 届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的
各教学学院:
为做好我校 2020 届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
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 2020 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依据
依据《赣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办法》(师大学字
〔2017〕2 号)执行。
三、评选办法及比例
1.符合基本条件并且在校期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班级排
名进入前 30%(含)的应届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按必修
课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的办法评定。本条款评选比例为本
学院毕业生总数的 20%,进行等额评选。
2.符合基本条件并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或优异表现但
按评选办法第一款未入围的应届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由教学
学院推荐。本条款评选比例控制在本学院毕业生总数的 2%以内。
具体应在符合下述第一个条件的同时,满足(2)(3)当中任何
一个条件,可纳入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
(1)在校期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班级排名进入前 40%(含);
(2)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全国学会、
协会类竞赛一等奖以上成绩;
(3)获得三次以上校级荣誉称号,或获得一次省级以上荣
誉称号。(不含各类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1.学生对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
《赣南师范大学 2020 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 2),并
附本人申请理由,如符合评选办法第二款的学生还需提供验核材
料原件(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
2.各教学学院根据学校有关通知要求开展优秀毕业生预评
工作,预评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
周。公示无异议,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3.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确定预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一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定。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条
件者,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并不予替补。
4.学校将对预评的优秀毕业生预发荣誉证书,在毕业生毕业
离校前确定最终评定结果。被预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如在毕业
学年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或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将不
予认定。
五、工作进度
1.2019 年 11 月 20 日前,各教学学院开展优秀毕业生预评
工作,并将预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
22.2019 年 11 月 22 日前,各教学学院上报预评结果,并将
《赣南师范大学 2020 届优秀毕业生预评名单汇总表》(见附件
3)、学生填写的《赣南师范大学 2019 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及
需验核材料原件(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交至学工处 206 办公室,
将《赣南师范大学 2020 届优秀毕业生预评名单汇总表》电子文
档发送到申蕤老师网上办公邮箱;
4.2019 年 12 月 16 日前,学生工作部(处)完成审核工作,
并予以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定,最终确定 2019
届优秀毕业生预评名单。
六、工作要求
1.各教学学院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广泛宣传,把本次
评选表彰作为对毕业生进行毕业思想教育的重要过程。
2.各教学学院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
件和程序开展评选工作,并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附件:
1.赣南师范大学 2020 届优秀毕业生预评名额
2.赣南师范大学 2020 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3.赣南师范大学 2020 届优秀毕业生预评名单汇总表
学 生 工 作 部(处)
2019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