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 学年学生校方责任险、实习责任险和医疗保险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为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确保学生家庭和教育整体利益不受损害,积极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现就 2019-2020 学年学生保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方责任险投保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充分运用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提高学生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学校将继续为全体在校学生统一投保2019-2020 学年校方责任险、
2019-2020 学年实习责任险。
1. 投保对象:
校方责任险:我校本科生,研究生、外国留学生(即我校所有在籍学生均需参保)。
实习责任险:根据教学安排,我校2019-2020 学年实习学生。
2. 投保金额:校方责任险每生每学年8 元,实习责任险
每生每学年25 元,由学校统一支付。3.投保流程:
①各学院统计本科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以及所学专业(按附表 1 格式填写);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负责统报;留学生名单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统报;实习责任险名单由教务处负责统报。
②9 月30 日前,各教学学院、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将纸质的《赣南师范大学2019-2020 学年学生投保校(园)方责任险清单》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投保清单通过网上办公发至张小莹邮箱。
③学生工作部(处)审验核对、统一造册,交至学校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登记。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投保工作
为切实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从2009 年起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部纳入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在籍学生均须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费由国家财政和省财政支付,具体要求如下:
1. 投保对象:我校本科生、研究生、外国留学生(即我校所有在籍学生)。
2. 投保流程:
①各学院统计学生基本信息,包括所在学院、年级、班级、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班主任姓名等(按附表2 格式填写);研究生名单、留学生名单分别由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参照本科生表格形式负责统报。
②9 月30 日前,各教学学院、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将纸质材料的《赣南师范大学学生2019-2020 学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和《2019-2020 学年学生投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情况统计表》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汇总表通过网上办公发至张小莹邮箱。
③学生工作部(处)审验核对、统一造册,交至蓉江新区医保局;
④蓉江新区社会保障局给全体学生发放社会保障卡。附表:
1. 赣南师范大学2019-2020 学年学生投保校方责任险清单;
2. 赣南师范大学2019-2020 学年学生投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情况统计表;
3. 赣南师范大学2019-2020 学年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 年9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