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学生校外租房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住宿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要求,决定在全校住宿学生中开展校外租房自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清理时间
2019年6月6日—6月13日。
二、自查清理内容
1.学生未申请擅自校外租房住宿情况;
2.已办理了正常手续的校外住宿情况;
3.学院对学生校外住宿和管理的落实情况(工作举措);
4.当前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产生问题和困难的原因;
5.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自查清理工作,对本学院所有在校生开展全面清理,填写本学院学生校外住宿情况表(见附件)。自查清理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形成书面自查清理报告,报告应包括上述主要内容,具体撰写分为学生住宿及管理现状(尤其是学生校外住宿及管理情况)、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今后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等三部分。
2.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决不能留下管理和教育工作的空白点。要切实了解学生住宿需求,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对已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应限期要求其搬回校内住宿;对极少数坚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向他们耐心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并逐一登记,建立报告和承诺制度,说明租房的原因、房屋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经本人与家长双方签字报学校宿管中心备案。
3.6月13日前,请各学院将自查清理报告和学生校外住宿情况表报送宿舍管理中心王丽良老师,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网上办公邮箱。
附件:学生校外住宿情况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