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校内勤工助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xgc01 发布时间:2019-09-21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 2019 年下半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招聘:各用人单位就本学期核定的岗位数进行公开招聘,择优录取,优先考虑低年级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一个人不能同时被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聘用。如果学生课程多,业余时间少,用人单位可以聘用两个或多个学生共同承担一个岗位的工作,按照个人实际工作量支付报酬。

二、上岗时间:本学期上岗时间为 9 月、10 月、11 月、12 月, 2020 1 4 日至 10 日为期末考试时间,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安排学生上岗。三、工资标准:经考核合格按通岗 A 类按 200 /月标准发放,特聘岗 B 类(学生兼职辅导员)按 1350 /月(含50 /月电话补助)标准发放,考核基本合格按上述标准的80%发放,考核不合格按上述标准视情况酌情发放或不予发放。其它特需的固定岗发放标准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视具体情况报学校审定后发放

三、工资发放:请各用人单位于每月 10 日前将上一月学生劳酬发放表(附件 1)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并报学工处审定后,报学校计财处,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农行卡。

四、考核管理:学生上岗期间,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工作指导,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学年末学校将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10 10 日前将勤工助学学生登记表(附2)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上岗学生辞职换岗,请用人单位及时将新聘学生信息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大学生人文科技中心 20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附件:

1.赣南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劳酬发放单

2.赣南师范大学 2019-2020 学年度勤工助学学生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94

学工字〔2019〕43号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校内勤工助学相关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