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在人才培养和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依据《赣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南师范大学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办法》,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班主任考核和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8年度受聘的全体本科班班主任
(二)考核时间
2019年1月2日—9日。
(三)考核原则
1.全面考核与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客观、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
3.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
依据学院年初制定的考核实施细则或参考《赣南师范大学班主任考核评分细则(试行)》(参考用)
(五)考核方式
1.各学院成立班主任考核工作小组,在学生工作部(处)和学院党政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学院班主任考核工作。
2.考核方式一般通过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行互评、学院综评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进行。
3.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个人考核情况综合确定评定等级。初评结果在院内班主任中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学院将考核结果于1月9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备案。
(六)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2018年度班主任优秀等级名额确定为全校20名,各学院推荐名额均为2名。
2.评为优秀等级须同时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好;
(2)个人考核得分排序名列学院前列;
(3)学生满意度达85%;
(4)班主任工作满一年。
3.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确定为基本合格:
(1)个人无故缺席班主任培训、例会或重大学生活动2次以上(含)的;
(2)所带班级学生有3例以上(含)受过记过处分以上(含)行为的;
(3)所带班级学生出现群体性事故或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
(4)在民主评价中,学生满意度低于75%的,或同行评价为不合格等级的总票数超过30%的;
(5)下寝室次数情况不达标,每学期未达10次的(不含)。
4.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确定为不合格:
(1)政治素质低,发表和宣传反动言论者;
(2)工作不到位,出现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3)本人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
(4)发生违反师德规范行为或侵害学生正当权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民主评价中,学生满意度低于65%的,或同行评价为不合格等级的总票数超过40%的。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为体现奖优罚劣、奖先策后,2018年度班主任津贴发放试行与考核等级相挂钩。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的,班主任工作津贴足额发放;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的,班主任工作津贴按发放标准乘0.8的系数核发;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班主任工作津贴视情况乘0—0.5系数核发(具体系数由学院确定)。
其中,考核推荐为优秀的,学院可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与表彰
(一)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为人师表,敬业奉献,受到学生信赖和爱戴;
2.熟悉班级学生情况,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和班级活动状况,准确把握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
3.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参加班级活动;
4.从事班主任工作不少于一年,具有丰富的学生管理经验,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且成效突出、特色显著;
5.所带班级团结向上,班集体和个人均有良好表现。一学年以来班级无重大事故发生,所带班级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
6.学生评价满意度达85%以上。
注:辅导员担任班主任的,需参与班主任考核,但不参评优秀班主任评选(仅参评优秀辅导员评选)。
(二)评选表彰程序
1.学院推荐。各教学学院在年度工作考核基础上酝酿推荐2名班主任参评,指导相关班主任填写好评审表。2019年1月11日前将学院推荐报告(推荐人选须排序)、评审表报学生工作部(处)综合科孙巍巍老师处。
2.评审表彰。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审组对学院推荐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审,评出2018年度优秀班主任20名,报学校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500元奖金。
附件:
1.赣南师范大学班主任考核评分细则(试用·参考用)
2.赣南师范大学优秀班主任评审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