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字【2017】45号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学生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xgcadmin 发布时间:2017-09-11 浏览次数:

各教学学院:
为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确保学生家庭和教育整体利益不受损害,积极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现就2017-2018学年学生保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方责任险投保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充分运用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学校将为全体在校学生统一投保2017-2018学年校方责任险。
1.投保对象:我校本科生,研究生、外国留学生(即我校所有在籍学生均需参保)。
2.投保金额:每生每年8元,由学校统一支付。
3.投保流程:
①各学院统计本科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以及所学专业(按附表1格式填写);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负责统报;留学生名单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统报。
②9月20日前,各教学学院、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将纸质的《赣南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学生投保校(园)方责任险清单》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投保清单通过网上办公发至张小莹邮箱。
③学生工作部(处)审验核对、统一造册,交至学校指定的保险公司。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投保工作
为切实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从2009年起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部纳入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在籍学生均须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费由国家财政和省财政支付,具体要求如下:
1.投保对象:我校本科生、研究生、外国留学生(即我校所有在籍学生)。
2.投保流程:
①各学院统计学生基本信息,包括所在学院、年级、班级、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班主任姓名等(按附表2格式填写);研究生名单、留学生名单分别由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参照本科生表格形式负责统报。
②9月20日前,各教学学院、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将纸质材料的《赣南师范大学学生2017-2018学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和《2017-2018学年学生投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情况统计表》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汇总表通过网上办公发至张小莹邮箱。
③学生工作部(处)审验核对、统一造册,交至蓉江新区医保局;
④蓉江新区医保局给2017级学生发放医保IC卡。
、学生平安保险
学生平安保险又称学平险,是专为在校学生设计的带有公益性质的险种,具有保费低、保障高的特点,可以使学生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得到更充足、更全面的赔偿,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购买学生平安保险,可以有效防范和转移风险,对保护学生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安全风险防范教育,积极做好学生平安保险投保的宣传引导工作。学生平安保险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由学生本人自行购买,学院做好统计工作。

附表:
1.赣南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学生投保校方责任险清单.doc
2.赣南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学生投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情况统计表.doc
3. 赣南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