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做好2017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春季国家助学金将统一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予以发放,请各学院及时做好学生资助卡(建行卡)的核查统计工作。受助学生资助卡发生变动(如挂失、注销,卡号变更等)已重新办理的,请将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填入附表1),确保助学金能够精准发放。
2.获得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如果本学期退学、休学、参军入伍等情况的,则春季国家助学金将不予发放。请各学院进行相应的核查,将信息填入附表1。
3.核查统计工作请于3月22日前完成,并将填报好的附表1通过网上办公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小莹老师,同时报送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稿1份。
4.核查统计工作结束后,学校将于4月上旬统一发放春季国家助学金,请通知学生做好查收工作。
5. 不详事宜或发放不到位请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严若艺老师,办公室电话8393685,手机13607072201 。
附件:赣南师范大学2017年春季国家助学金信息核查汇总表.doc
学生工作处(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