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字【2017】6号 关于做好我校首届“领先励志”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xgcadmin 发布时间:2017-03-08 浏览次数:

各教学学院: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并激励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1992届优秀校友、广东领先陈列展示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魏来金自2016年11月起在我校设立“领先励志助学金”。根据双方签订的助学金管理协议,今年3月将开展首届评选。为做好该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家庭经济困难,已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中列为特困生、贫困生。同等条件下,孤儿、单亲家庭、身患残疾学生及家庭遭受自然灾害者优先;
3.学习勤奋,当年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名次均在班级的前50%;
4.生活节俭,具有自强和奉献精神。
二、评选名额和资助标准
1.评选名额:共30名。
2.资助标准:每人发放助学金6000元。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各学院组织学生学习和了解“领先励志”助学金在我校的设置情况及评选条件。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教学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赣南师范大学“领先励志”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A4纸复印件,由所在学院加盖公章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2.各学院成立“领先励志助学金”评选推荐小组,进行初评,报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确定3-4名候选者(注:学生规模1500人以上(含)推荐4名,学生规模1500人以下推荐3名), 并予以排序,在学院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将排序名单及申报材料,于3月27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材料包括申请表的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电子版通过网上办公发送至张小莹老师邮箱)参加学校评选。
3.4月上旬前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公正、公平、公开、择优、有效的原则组织遴选,按照1:2的比例报学校及助学金设立者召开终审会评审,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赣南师范大学“领先励志”助学金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处(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