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字【2017】16号 关于做好第九届“南海奋进”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xgcadmin 发布时间:2017-04-17 浏览次数:

各教学学院学工办:
  根据《赣南师范大学“南海奋进”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师院学字[2016]9号),为做好此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学院将本通知及时向全体学生公告,做好奖学金的宣传工作,并组织学习《赣南师范大学“南海奋进”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了解熟知此项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及程序等。
  2.凡符合申请者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教学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赣南师范大学“南海奋进”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详见附表)。
  3.各教学学院严格把握条件,对申请学生的条件及业绩进行认真审核,并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无名额限制),推荐材料于5月5日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南海奋进”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于五月中旬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拟奖励对象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无异议后举行颁奖仪式,发放奖学金。
  附件:
1.赣南师范大学“南海奋进”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2.赣南师范大学“南海奋进”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doc

学 生 工 作 部(处)
学 生 资 助 管 理中 心
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