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xgc01 发布时间:2021-05-10 浏览次数:
1.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填写《赣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班级评议后报所在学院学工办。
2.学院初审: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查,核定享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资助类别和金额并在学院公示,每学年五月底前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3.学校审批:学校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