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
毕业实习是指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和非师范生的专业实习。教育实习是教师教育的专业必修课程,是培养合格教师的关键环节;专业实习是普通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基本教学环节。为加强我校毕业实习教学管理,提高毕业实习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实习目的任务
(一)各专业毕业实习的主要任务及要求
1.按专业培养目标,训练学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业务工作或管理工作所必需的各种基本技能,提高实践动手能力;使学生了解本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工作组织形式、工作过程环节、管理方式及技术方法等。
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从实际出发分析发现问题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为学习后续课程和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业务及管理工作打下必要的实践基础。
3.使学生深入实际了解国情,掌握并适应行业发展动态,增强群众观点、劳动观念和事业心、责任感,培养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二)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的任务、内容及要求
教育实习旨在使学生将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实践,从而使学生熟悉和了解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培养学生从事教育工作的基本能力的同时,增强对基础教育事业的适应性和从事教育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与使命感,为形成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品质打下坚实基础。
教育实习主要有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和教育调查与研究三项任务,各项任务的主要内容及具体要求见表1。
表1 教育实习的任务及内容、要求
教育实 习任务 | 实习内容 | 具体要求 |
1 | 教学 工作 实习 | (1)备课、写教案、试讲、上课、实验、作业批改与讲评、课后辅导、考试与成绩评定等教学工作基本环节; (2)参加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 (3)组织课外活动、第二课堂活动。 | (1)认真备课,撰写教学详案; (2)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18课时; (3)公开教学课不少于2学时; (4)积极撰写教学日志、教学反思,上交不少于10篇。 |
2 | 班主任 工作 实习 | (1)调查了解班集体及学生基本情况; (2)制订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 (3)运用各种方法如集体教育、个别教育、主题班会、家长会、家访等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及组织班级各种教育活动。 | (1)熟悉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与工作方法; (2)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符合班级实际,可操作,有实效; (3)主题班会不少于2次,主持家长会不少于1次; (4)积极撰写班主任工作日志,上交不少于10篇; (5)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家访,并有详细记录。 |
3 | 教育 调查 与研究 | 以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教学改革与实验、优秀教师的专业成长或教育教学经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师范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培养等为主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 | (1)熟练掌握教育调查与研究的方法与步骤; (2)严谨认真地开展教育调查与研究,撰写1篇主题鲜明、格式规范、3000字左右的调研报告。 |
二、毕业实习组织形式
(一)师范类教育实习原则上安排在第五、第六或第七学期(具体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准),时间为1学期(不少于18周),实行集中实习。
1.所有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原则上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与学校签约的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顶岗支教实习;
2.音体美专业师范生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安排,由相关学院选派规定名额学生赴农村小学实习支教,纳入学校顶岗支教实习统一管理;
3.承担了“国培计划”的教学学院可根据顶岗置换的需求安排顶岗置换实习,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4.建有院级教育实习基地的教学学院可根据协议安排在教育实习基地集中实习,实习方案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5.学生确有特殊情况的,由学院进行审批,报教务处备案,并按《赣南师范大学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履行手续。学生自愿申请,经家长签字同意,承诺责任自负,可回生源地实习。
6.其他未经教务处或教学学院集中组织教育实习的任何其他形式实习,学校不予认可。
(二)非师范类专业实习原则上安排在第六或第七学期(具体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准),应根据各专业性质、特点确定实习时间,时间不少于8周,采用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学院组织集中实习。
1.学院组织集中实习,统一安排在校院两级建设的实习基地,实习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2.学生确有特殊情况的,由学院进行审批,报教务处备案,并按《赣南师范大学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履行手续。学生自愿申请,经家长签字同意,承诺责任自负,可回生源地实习。
3.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向所在教学学院申请教育实习,经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纳入学校统一安排的教育实习。
(三)教育实习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见习阶段(时间2周)。实习生以听课见习为主,主要活动是:听实习基地领导介绍情况;听指导老师和班主任介绍经验;见习班主任工作;听原任教师讲课,进行课外辅导、批改作业等,同时熟悉学校环境;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实习班级学生的思想状态、学习情况,为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实习做好准备。
第二,全面开展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实习阶段(14周)。在教学工作实习方面,了解和学习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并依据课程标准备好课,备课不仅要备教材、备教法,而且要备学生,写好教案。教案要经指导老师审查,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努力上好课,积极开展课外辅导,认真批改作业;同一学校同一专业的实习生要互相进行教育评议,实习生本人要对教学工作实习情况及时进行自我分析。在班主任工作方面,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定班主任实习活动计划。开展活动必须有充分的准备,坚持撰写班主任工作日志,并坚持参加班级的日常工作和家访活动等。
第三,实习总结及完成教育调研报告的研习阶段(2周)。要求实习生认真填写《赣南师范大学毕业教育实习登记表》,做好实习小结,撰写教育研究调查报告;向实习基地和指导教师移交工作;指导教师给实习生评定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核定后加盖公章寄赣南师范大学教务处。教育研究与调查成绩由学校各专业课程与教学论教师评定。
非师范专业的毕业实习参照教育实习的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三、毕业实习工作程序
(一)拟订毕业实习大纲
1.《专业毕业实习大纲》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安排的实习环节拟达到的教学目标及实习教学的具体要求。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实习均应有实习教学大纲。它是制订实习计划、组织实习和对学生进行业务考核的基本依据,各教学学院应在制定专业培养方案的同时,拟定该专业的毕业实习大纲,并指定必要的实习指导书或编写实习参考资料和思考、调研题目。
2.《专业毕业实习大纲》的内容应包括:实习性质、目的和任务、内容和要求、实习程序、时间安排、组织形式、学生实习报告的内容与要求、指定参考资料、成绩考核及评分办法等。
3.《专业毕业实习大纲》由教学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审批后实施,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4.在毕业实习大纲执行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定期修订。同时,应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不断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二)制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
1.在进行毕业实习的前一学期末,各教学学院应以各专业实习大纲为基础,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及每次实习的特点,分别编制《专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及实习经费预算,经教学学院院长批准后,将《专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送交教务处备案。有多个师范类专业的教学学院,可根据本办法的相关内容要求以及学校教务处有关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统一编制《师范类专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非师范类专业则应按专业不同的特性分专业编制《专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
2.《专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的内容应包括:组织领导、实习目的和要求、实习内容、实习单位、起止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形式、年级专业、指导小组、指导教师、实习程序安排、经费预算等。
3.在制定《专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时应注意前后课程之间的衔接以及同其他教学环节的配合。实习计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提前、推迟或缩短实习时间。特殊情况需变动者,须经教学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批准方可实施。
(三)确定实习指导教师
1.采用“双指导教师”模式,实习单位应安排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组织管理能力的员工担任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由教学学院根据毕业实习的具体要求,主要在专业教师中指定。
(1)师范类片区驻点实习指导教师由教学学院选派推荐,教务处统一为每个片区指派带队指导老师;
(2)非师范类集中实习由教学学院安排带队指导教师;
(3)对于学生回生源地实习,学院按照1名指导教师指导原则上不超过10名学生进行配备安排。
2.指导教师条件: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教学经验丰富、对本专业的实践教学熟悉、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指导教师,以各专业课程与教学论教师为主。
(四)组织落实实习单位
1.教学学院根据实习计划,负责组织落实实习单位(教育实习原则上由教务处和学院统筹联系)。对于没有实习基地的专业,应重视实习场所的选择,所选择的实习单位要与专业对口,生产正常,技术、管理水平较先进,能够满足实习教学要求。
2.实习单位选择原则为:
(1)实习单位的规模、设施等条件能基本满足实习大纲的教学要求;
(2)就地就近,相对稳定;
(3)实习单位重视学生实习工作并在需要时能安排师生食宿。
3.各教学学院在实习开始前1周,需将毕业实习单位汇总表报送学校教务处备案。
(五)做好毕业实习动员
各教学学院要在实习前开展岗前培训和实习动员,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赣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和实习手册的各项内容,明确实习任务,讲清实习纪律;要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组织学习《赣南师范大学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防范、应急抢救等知识与措施,并签订《赣南师范大学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承诺书》。
(六)做好实习过程管理
教务处负责毕业实习的宏观管理和协调、督查,教学学院是毕业实习的管理主体,指导老师是毕业实习的直接责任人。
1.所有学生在实习期间,教务处要履行好协调、督查、管理职责,组织人员到实习地巡回抽查学生实习情况,对实习指导老师的工作进行检查。
2.师范类专业实习期间,原则上每个教学学院至少负责一个片区的顶岗支教实习、音体美实习支教、顶岗置换实习、院级基地教育实习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片区由教务处统筹划定。各教学学院负责对划定片区的教育实习情况进行全面指导、检查和监督,每月至少安排1次到所负责片区实践基地检查实习情况,全面及时掌握学生实习进展情况与效果,及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与联系,保证实习顺利进行。每个片区指导教师必须驻点,驻点时间累计不少2个月(可作为师范类专业认证教师教育服务经历),每月必须与每位实习生面对面指导1次,并做好指导记录,作为指导教师考核的依据。
3.非师范类专业集中实习期间,各教学学院每月至少安排1次各实习点进行巡查,及时掌握实习情况,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实习任务。实习开始后的1周内将巡查安排表交学校教务处。原则上实习人数较多的基地,学院安排驻点指导教师,驻点指导教师每月必须与每位实习生面对面指导1次。
4.回生源地实习的学生,教学学院要主动与实习接受单位联系,了解学生实习情况,指导教师必须通过多种形式每周指导学生1次,每天收集学生实习情况。
5.所有学生在实习期间,班主任要加强与指导老师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安全管理;每周至少与每个学生联系1次,要及时通过电话、短信、班级QQ群、微信群、电子邮件等手段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要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及思想、生活等状况,并做好联系记录,作为班主任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6.各类实习师生必须在校友邦实习实训教学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实习动态监管,保证实习实践教学环节质量。
(七)毕业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1.各教学学院毕业实习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专业实习的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2.各教学学院在毕业实习结束时组织集中考核,根据实习接受单位初评成绩、实习报告、调查报告、实习日记等材料,以及学生集中考核表现,综合评定毕业实习成绩。
3.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成绩评定包括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调查报告等几个方面(评定要求见表2,各部分所占比重见附件),由指导教师、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和原班主任根据考核要求写出评语和评分,最后由教学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审定。
4.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实习成绩评定,主要依据实习接受单位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专业技能、纪律观念、团队精神、创新能力六项指标中的鉴定成绩和教学学院考核成绩共同来确定。
5.实习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制,即: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实习成绩“优秀”等次的评定比例不超过各专业实习生总数的25%。
表2 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要求
评定内容 | 评定要求 |
1 | 思想 政治 工作 | (1)明确教育实习的目的和意义,积极主动做好教育实习的各项工作; (2)服从学校、教学学院和实习学校的领导,尊重指导教师,关心爱护学生; (3)严格要求自己,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自觉遵守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对严重违反实习学校校风校纪,造成恶劣影响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
2 | 教学 工作 实习 | (1)实习生在课前要认真钻研教材,按照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编写教案,进行试讲; (2)在课堂教学中,做到教学目的明确,重点突出,内容与方法科学,富有启发性。注重素质教育,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开展教与学双边活动,课堂教学组织合理,课堂秩序活而不乱;能制作直观教具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能讲标准的普通话,语言简洁、流畅、生动;能使用规范字,板书安排合理,文字规范、工整、美观;能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 (3)在课外活动中,能做好课外辅导,指导科技小组和兴趣小组的活动;能认真批改学生作业;能认真听课,参加评议,能积极主动的参与基础教育改革调查或进行基础教育研究; (4)在实习期间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实习实际,听课不少于24学时,上课不少于18学时(其中公开教学课不少于2学时),教案不少于12份,撰写教学日志、教学反思,上交不少于10篇。 |
3 | 班主 任 工作 实习 | (1)熟悉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与工作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班主任工作计划; (2)能较快地掌握和熟悉全班学生的姓名、个性特点、兴趣爱好、思想情况以及班级特点;能积极主动配合原班主任处理日常事务,进行个别教育和家访工作,组织好主题班会、团队活动、兴趣小组等集体活动;能关心爱护学生,引导学生健康向上; (3)主题班会不少于2次,主持家长会不少于1次,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家访,并有详细记录; (4)积极撰写班主任工作日志,上交不少于10篇;上交规范、真实、富有思考的班主任工作总结。 |
4 | 教育 调查 报告 (本 科) | (1)选题能从实际出发,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2)材料全面、客观精确、具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文章结构合理,层次清楚,文字流畅,能表情达意; (4)论点鲜明,有论据,有分析,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5)指导教师评议,结论在理,建议可行; (6)态度认真,工作深入,有一定的观察力和判断力,能运用各种方式和方法获取材料; (7)教育实习报告应不少于2500字。 |
6.学生在实习期间,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者(含病事假),根据情况令其补足或重修,否则不能参加考核。实习成绩不及格,必须重修,否则不得毕业。对违反实习管理规定者,学校将根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八)做好实习总结与材料归档工作
为不断提高实习质量,有利于交流和积累实习教学经验,实习结束后,各教学学院应组织参加实习的师生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召开实习工作总结会,书面总结于实习结束2周内交学校教务处。同时做好毕业实习材料归档工作。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按要求建立以实习计划、实习教案、听课评课记录、实习总结与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档案袋。
四、实习基地建设
各教学学院应重视实习基地建设,认真做好实习基地建设规划,主动与接受我校实习生的单位保持联系,开展协作,逐步建立和巩固长期、稳定的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的校内外实习基地。实习基地建立后,各教学学院要依据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和合作协议,积极采取具体切实的举措,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生产指导以及服务等方面加强沟通与互动,以提高基地的建设水平。
(一)建立实习基地(单位)的总体要求
1.各教学学院应根据专业情况,结合学生就业,建设一批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实习就业一体化实践实习基地,各专业应建立与本专业人数规模相适应的实践实习基地。师范类专业实习基地原则上由教务处和学院统筹建设。
2.实习基地的条件应满足毕业实习教学大纲要求。
3.教学学院应积极创造条件,重视和加强校内实习基地建设。
(二)实习基地申报程序
1.校级实习基地的申报程序:在与实习单位充分协商和沟通的基础上,由教学学院或实习单位写出申请报告和协议书的商议稿,报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论证,提出初步意见,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签订合作协议书。
2.院级实习基地申报程序:专业或教研室负责人在与实习单位充分协商和沟通的基础上,专业或教研室负责人或实习基地写出申请报告和协议书的商议稿,送交教学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签订合作协议书,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五、毕业实习的组织与领导
实习工作在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领导下,实行校、院及指导老师三级管理模式。
(一)毕业实习指导委员会
由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和各教学学院院长组成,分管教学副校长任主任、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主要职责:领导、指导、协调全校毕业实习工作;制订毕业实习工作的指导意见或总体方案;了解考察毕业实习情况;研究、总结、改革毕业实习工作等。
(二)实习基地(单位)领导小组
由实习基地(单位)的负责人(如中小学校长)、部门主要领导(如中小学校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实习指导教师组成,基地(单位)负责人任组长,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职责任务:负责毕业实习全面的、全过程的工作。具体实施毕业实习方案,组织指导教师指导实习生实习,核定实习生的实习成绩及评语等;全权管理实习,对不听劝告或违纪实习生进行批评教育和向学校毕业实习指导委员会提出纪律处分意见。
(三)教学学院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毕业实习的宣传、动员、安排、检查等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各教学学院应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教学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指导老师、班主任、辅导员为成员,全面负责实习工作,并明确分工。
主要任务是:
1.制定本教学学院的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动员工作,使师生明确毕业实习的目的要求、任务内容、方法步骤,检查和处理实习中的有关工作。
2.严格执行《赣南师范大学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相关工作规定,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做好实习生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3.安排学生毕业实习地点(学校统筹安排的师范类教育实习除外),配备好实习指导力量,安排有独立指导能力的教师参加指导工作。
4.督促指导教师做好各项毕业实习任务和活动的具体安排,检查实习的指导质量和实习的效果。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健康和安全。
5.组织本教学学院毕业实习的经验交流,组织考核评定实习成绩,做好实习总结工作。
(四)指导教师
具体负责对学生的毕业实习进行指导和安全管理。各教学学院应从本学院中选派有经验的教师,赴实习基地(单位)指导实习生。不同实习方式的指导教师职责如下:
1.校内指导教师职责:
(1)在实习前应按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协助教学学院制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并向实习基地(单位)汇报毕业实习工作计划,积极具体落实毕业实习工作计划。负责领发实习基地(单位)及其指导教师的实习材料。
(2)应提前到实习基地(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联系安排实习生进驻、返回、食宿等事宜;负责与实习学生、实习队长取得联系,同基地指导教师协商毕业实习的内容、步骤等,努力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3)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关心学生的思想、生活和健康,加强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积极配合实习单位工作,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努力维护实习单位与学校的良好关系。
(5)利用校友邦实习实训教学管理平台加强实习动态监管,检查批阅学生实习日志,督促学生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6)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调查报告等;教育实习指导教师要组织实习生观摩基地优秀教师教学、实习生公开教学和经验交流等活动;对在实习中违反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教学学院或学校汇报。
(7)在指导实习期间,片区驻点实习的指导教师不得擅自离开驻点单位,不得私自请人顶替指导,否则按有关教学规定处理;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应书面申请,经教学学院批准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
(8)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考勤与成绩评定工作,向学校汇报毕业实习情况,实习结束时应做好实习总结工作。
(9)学生回生源地实习的指导教师应采用电话、短信、微信群、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每天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的困难;利用校友邦实习实训教学管理平台加强实习动态监管,检查批阅学生实习日志,督促学生全面完成实习任务;对在实习中违反纪律且情节较重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向教学学院汇报,并作相应的处理。实习结束,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考核和总结工作。
2.实习基地(单位)指导教师的职责:
各接受了实习学生的实习基地(单位),要选派思想好、作风正、工作实的骨干职工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其主要职责是:
(1)掌握实习大纲要求,把握实习进度。
(2)认真做好实习生的考勤工作,指导、督促其完成实习任务。
(3)实习期间,主动与学校指导教师联系,通报学生实习情况。
(4)实习结束,写好学生的实习评语,给出实习成绩。
(五)实习生管理队伍
1.集中实习分片区进行组队,每个实习队伍各设正、副队长,每个实习单位设组长,实习组长、实习队长由片区驻点指导老师安排。
2.实习队长职责是协助指导教师组织本队实习生到实习基地(单位)报到及安全返校事宜;每天收集各实习小组学生实习情况,汇总后向片区驻点指导老师汇报;撰写实习队的实习总结。
(六)对实习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按实习大纲、实习计划的要求,认真完成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按要求记好每天的实习笔记(包括每天的工作内容、实习收获、心得和问题等)。实习中应努力发挥主观能动性,勤于观察思考,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努力完成实习的各项任务。
2.要尊重校内外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和共同实习的同学学习,服从安排,虚心请教。积极参与当地各项公益活动,团结友爱,爱护公物。
3.学生在实习中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及借宿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安排,不得参加与实习无关的活动,杜绝各种违规行为发生。
4.学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外出。如遇特殊情况(病、伤、公假等),3天以内者需持证明向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请假,3天以上者需持证明通过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向教学学院请假,并报教务处。学生擅自外出,以旷课论处(每天按8学时计)。凡无故旷课3天(含)以上或缺勤天数超过实习总天数(从学校出发至离开实习点)的三分之一(含)以上者,不能参加实习考核,其成绩以不及格论处。
5.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保持与指导老师和班主任的联系,并按《赣南师范大学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履行实习安全承诺。若发现安全隐患,知情学生必须立即向指导老师、班主任和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报告,及时排除隐患。
六、毕业实习经费使用
1.实习经费按《赣南师范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执行。实习经费要本着节约开支、多办实事、包干使用的原则,使实习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
2.实习经费的使用范围是:实习师生的差旅费(实习点往返路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经教学学院院长同意后的杂项费用等)、实习管理费(指导费、水电搭伙费)、讲课费和实习基地建设费、教学学院领导检查实习的差旅费等。学校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对实习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
3.实习期间支付的各项费用,均应有正式发票或接收单位财务部门的正式收据,并由经手人、验收人(证明人)、实习指导教师签字,学院主管领导或教务处领导审核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
七、校内指导教师工作量核算及有关费用支出
1.师范类片区驻点指导教师原则上按一学期144学时核算指导工作量,根据考核结果,可适当增减。往返交通费按照学校差旅规定报销,每学期报销不超过4次往返差旅;驻点期间住宿费不超过200元/天,据实报销,各实习单位之间来往交通补助20元/天,据实报销,学校给予伙食补助50元/天,按实际驻点天数计算。
2.其他各类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量每学期按3学时/生计算,有关费用支出标准,按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八、医疗费用报销
实习期间,实习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按《赣南师范大学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登记表
2.赣南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综合能力调查表
3.赣南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实习生综合能力评价标准
4.赣南师范大学非师范专业学生毕业实习评分表
5.赣南师范大学非师范专业学生毕业实习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