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字【2017】38号 关于召开“创文明城市、创文明校园,从我做起”主题班会的通知

发布者:xgcadmin 发布时间:2017-09-05 浏览次数:

各教学学院:
今年是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年,赣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也进入了决战的关键阶段。为积极响应赣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号召,结合我校“三创一做”活动要求,现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召开“创文明城市、创文明校园,从我做起”主题班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班会时间
9月5-8日
二、班会主题
创文明城市、创文明校园,从我做起。
三、班会内容
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赣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问答》(附件1)、《赣州文明20条》(附件2)和《关于印发〈赣南师范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通知》(师大发〔2017〕66号)等文件内容,围绕学生课堂文明、寝室文明、食堂用餐文明、校园公共场所文明等日常文明礼仪教育,进一步加强广大学生的文明礼仪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学生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培养我校学生良好的文明素养和道德情操,营造文明、有序、稳定的校园环境。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教学学院要重视此次主题班会活动的宣传、组织和落实工作,积极策划、精心组织好相关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调动班级同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活动的实际效果。
2.务求实效。各班级要充分利用有效载体,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组织开展好本次主题班会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班级同学在本次主题教育活动中有收获、受教育,以实际行动参与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
3.及时总结。各班要做好活动开展的登记备案工作,在《赣南师范大学班级工作手册》上填写好班会记录;各学院要整理收集主题班会的图片、新闻稿等活动过程材料,并于9月9日前通过网上办公报送学工处吴林华老师。
附件:
1. 赣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问答.doc
2. 赣州文明20条.doc
3.《赣南师范大学学生行为规范》.doc

学生工作部(处) 团委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