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学工办:
为选树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辅导员先进事迹,促进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励广大辅导员立足本职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6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工作满一年(含一年)以上在编在岗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工作状态好。热爱辅导员工作,恪守辅导员职业规范,情系大学生成长成才,工作积极主动,有创造性。
3.工作业绩好。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在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有特色做法,取得良好实效。
4.师德师风好。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受到师生的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各教学学院学工办酝酿推荐1名辅导员参评,于2017年2月24日前将评选推荐表、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分个人简介、工作情况、主要事迹三部分撰写,结合个人工作特色凝练主标题,副标题为“XX学院辅导员XX事迹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张小青老师处,纸质版推荐表需加盖学院公章。
2.述职考评。推荐候选人于2017年2月27日下午2:30在大学生人文科技心210室进行个人述职。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
3.表彰奖励。学校按照《赣南师范大学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办法》,共评选2016年度优秀辅导员5名,对获得“优秀辅导员”称号的同志颁发证书,并给予500元/人奖励。
四、几点要求
1.各学院要重视评选活动,结合辅导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做好推荐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评选材料。
2.各学院要以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的职业意识、职业能力教育,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附件:赣南师范大学2016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2月20日